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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贯彻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12 | 所属分类: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 | 阅读次数:

法学院关于贯彻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印发〈关于实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办法(试行)〉的通知》(镇组通〔2015〕96号)和江苏大学《关于贯彻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组发〔2017〕15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院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积分内容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采取百分制,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分别考核,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具体内容见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参考标准)基础积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三、积分方法

各党支部参考《江苏大学教职工(学生)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参考标准》,结合党员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精细化的评分细则和考核体系。注重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分类指导和定期督查,及时分析研判、推进落实。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新,探索更加便捷高效的积分方式,确保积分管理有效推行。可以结合实际,设计制作和使用积分手册、积分卡、积分榜等载体,有条件的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积分。党支部要成立考评小组,具体负责党员纪实管理、积分考评,采取“亮绩”、“考绩”、“评绩”、“定绩”的方式进行积分,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纪实、年底有考评”。

1.党员个人“亮绩”。党员对照积分内容和评分细则,年初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先锋承诺书,党支部在一定范围晒出党员先锋承诺;党员对照先锋承诺及参加活动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积分情况。

2.考评小组“考绩”。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每学期逐条逐项进行考评打分。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3.群众参与“评绩”。根据支部实际,组织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对支部党员年度积分情况、考评小组及支部的评分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群众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4.支部集体“定绩”。每年底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学期积分情况,逐一对每位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党员本年度总积分,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学院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5月,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会、党群座谈会、支部大会等形式,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相关文件要求,在评分参考标准和本支部党员行为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党员讨论形成一套切合支部实际、针对性强、党员充分认可的评分细则,报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5至12月,开展亮绩评分,党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查自评,考评小组每学期逐项进行考评打分。12月10日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员积分情况、考评情况的评价和意见。12月31日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学期积分和群众评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018年1月,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对推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各支部组织总结,形成本支部工作报告并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组织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2018年1月10日前发送到zzb@ujs.edu.cn。

五、积分应用

积分应用要综合施策、放大效应,注重与先进党支部建设和现行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制度衔接、运用,有效体现奖惩结合,使优秀党员添动力、后进党员有压力。

1.作为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每年年底,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照党员标准,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情况,逐一对党支部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依据评议结果确定党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对积分低于90分的党员,不得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

2.作为单位开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积分在90分以上党员(其中积分95分以上的人数比例不超过本支部5%),应当优先作为本单位评先评优的参评对象。对党员干部,应将积分情况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参考,当年积分低于80分且在本支部最后一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积分低于80分且在本支部最后一名的,下一年度不得提拔重用。校党委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每两年在积分95分以上的教职工党员中表彰一批优秀党员;每年下半年在积分95分以上的学生党员中表彰一批优秀党员。

3.作为党组织实施“双色预警”的基本参考。对本年度积分较低的党员,实施双色预警制,其中对积分在60—70分的党员,启动黄色预警,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个人进行及时提醒,督促其提高(或延长预备党员考察期);对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启动红色预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经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进行限期改正(或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取消其本年度党内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直接列为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六、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精准实施,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积分管理的内容,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强化责任落实。学院党委将推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工作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专人负责,加强组织推进,定期督查指导。党支部发挥主体作用,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周密部署、扎实统筹推进。党支部书记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各项任务要求做实做细。

2.强化统筹结合。将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与基层党建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党支部开展积分管理工作列入“双型”先进党支部建设有关要求,作为星级党支部考核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推动各党支部做好与所在系工作的结合,做好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结合。

3.强化督查推进。学院党委将加强全过程指导和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流研讨等方式,了解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和推广交流;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强化舆论宣传。各党支部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着重宣传实施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对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加强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着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党委 2017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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