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说:“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那么新时期的教师应当如何完成好自己的使命和责任?针对这一问题,12月16日下午,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和理论法学系联合举行了有关教师职责的主题研讨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宫宝芝主持。
研讨伊始,首先由魏小强副教授做了《教师职业主体的法治解读》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教师不仅是普通公民和一般劳动者,更是肩负使命责任的教育教学专业人员。教师犹如以职业权利和职业义务为根系的长青大树,应当用自己的枝繁叶茂为广大学子撑起一片成长的天地。为此,教师应当不断学习进取,增加学术造诣,积极行使职业权利,努力承担职业义务,以独立的人格、硬核的能力、出色的业绩,完成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树立并维护自己的职业尊荣。
随后教师党员和群众围绕魏老师所讲述的主题,就教师职业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以及教师职业发展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本次研讨活动很有意义,从中收获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