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我院邀请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国权老师作“功能性分权理论视野下的权力制约监督逻辑”专题讲座。校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学院院长高庆国,纪检监察学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校纪委机关、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相关领导、老师及150余名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线上讲座。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副院长于晓琪教授主持讲座。
陈国权教授从讨论制约与监督这两种不同的控权制度出发,以中美两国为例,指出公有制或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差异对于政府形态的影响,引发了与会师生对功能性分权理论的思考。
随后,陈国权教授重点讲解了功能性分权理论的分析框架。他指出,任何政治组织都由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和监督权体系构成,三个权力体系不同的结构形态形成了不同的政治组织形态。功能性分权理论是以中国广义政府为研究对象,以权力为分析单元,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为分析框架,阐释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监督权体系以及它们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论,功能性分权理论在本质上一种国家理论。
陈教授引导师生厘清“国家”的概念,细致阐述了“广义政府”的系统性风险与功能性分权的风控逻辑。他强调,要对“广义政府”的权力体系保持警惕,权力过度集中容易造成对民主的破坏,易于滋生腐败,而权力的纵向授予容易导致官员脱离人民群众,政民矛盾突出。
接下来,陈国权教授进一步阐述了地方政府的三重治理逻辑,探讨了在中国公有制经济基础下如何塑造政府职能等问题,分享了新三权论理论研究,分析了这一理论对于构建中国特色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在与谈环节,陈国权教授就与会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回应。讲座最后,高庆国书记对讲座进行了总结,认为陈国权教授提出的功能性分权与当前高校和地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对基层、党建以及高校工作都有很大启发。针对廉洁文化建设,他表示应通过制度方式建设制约、制衡监督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规范相应流程,通过权力制衡,更好地发挥监督功能,最后对陈国权教授的精彩分享也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讲座是海然基金学术讲座纪检监察系列第二讲。学院将继续利用海然基金学术讲座等平台,持续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讲学,不断加强学术交流,推动纪检监察学院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