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省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据悉,此项评比表彰每五年开展一次,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是唯一一所受表彰的省部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五年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协助推动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保障作用,有力推进学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和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为创建“农机特色一流大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深入实施“领雁、强责、肃纪、润廉、固本”五项工程,主动精准开展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做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执法问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连续三年在省纪委监委年度综合考核中获评“第一等次”。
(校党委办公室)